熱擠壓模和壓鑄模的淬火溫度范圍較寬,提高淬火溫度時,有助于室溫強度、高溫強度和熱硬性的提高。但提高淬火溫度會引起模具晶粒粗化,沖擊韌度的降低。降低淬火溫度雖對韌性有利,但不利于回火過程中二次硬化的充分發(fā)揮。因此,鍛件淬火溫度要按模具的工作條件、結構及形狀、制造工藝和性能要求來確定。對斷裂韌度、抗熱疲勞和抗熱磨損要求較高及淬火處理后需電加工的模具要采用上限和較高的溫度淬火;對要求畸變小、晶粒細、沖擊韌度高的模具,應采用下限的溫度淬火。被壓鑄液體合金的溫度高時,為保證有良好的耐熱性,應選用高一點的淬火溫度。
淬火加熱保溫時間的選擇應保證組織轉變的完成和獲得所要求的合金元素的固溶程度。淬火加熱保溫時間過短,將降低鋼的熱硬性及耐回火性。中碳合金鋼制熱作模具的淬火冷卻介質一般可采用油。對于畸變要求較高的模具,還可采用80-150℃的熱油冷卻。對于要求高強韌性的模具,要采用高的淬火冷卻速度以抑制碳化物沿晶界析出和出現(xiàn)上貝氏體,提高其強韌性和耐回火性。但其冷卻速度必須控制在不出現(xiàn)淬火開裂及畸變在允許的范圍內。
模具在淬火后應立即回火,入爐前的最低溫度不能低于50℃,目的是防止開裂。壓鑄模鋼回火的目的不僅僅是消除淬火應力,更重要的是穩(wěn)定組織,以保證使用中力學性能不致有過大的變化。熱擠壓模具回火溫度的選擇應在不影響模具的抗脆斷能力及抗熱疲勞性能的前提下,盡可能提高模具的硬度。因此,鍛件應根據模具的工作條件和具體的失效形式來確定具體的回火溫度和硬度。小尺寸模具回火可不預熱,但形狀復雜、壁厚不均勻的模具,最好先經預熱;大尺寸的模具必須進行預熱,其預熱溫度為250℃,預熱后再升溫至回火溫度。通常熱擠壓模和壓鑄模要進行二次回火,根據需要也可進行三次回火。采用兩次回火時,第二次回火溫度比第一次回火溫度低20-40℃;采用三次回火時,第一次回火溫度為500℃,第二次回火溫度根據硬度要求而定,第三次回火溫度應比第二次回火溫度低20-40℃。